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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如何在新时代凝心铸魂育人
——“新时代革命老区法院建设与发展”座谈会综述
作者:李飞 惠兴文  发布时间:2018-01-17 08:44:42 打印 字号: | |
  冬日的革命圣地陕西延安,略带一些寒意。而位于宝塔山南侧、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所在地的“法院山”上,却处处涌动着学习研讨的热潮。2017年,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80周年。日前,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江西瑞金、贵州遵义、甘肃庆阳等革命老区的10余家法院,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全国20余所法律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马锡五、代院长王子宜等革命司法前辈的后代共计60余名代表齐聚“法院山”,参加了由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时代革命老区法院建设与发展”座谈会。

   与会代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时代革命老区法院发展和进步”的主题,分四个单元展开讨论,观点纷呈,现择其要者综述如下。

   如何传承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革命老区法院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时代的新作为,做出新贡献,实现新发展。作为革命老区的法院,如何进一步利用地处红色圣地的得天独厚条件,充分汲取宝贵的革命精神资源养分,全面推动法院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为老区的“追赶超越”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摆在老区法院面前必须进一步探索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谈道,陕甘宁边区建立的全新社会制度,使陕甘宁边区成为一个显著区别于旧中国的新社会,成为全国最进步、最具有吸引力的地方。在陕甘宁边区强大的吸引力中,崭新的法治文明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产生了巨大作用力。这种法治文明不仅体现在立法理念和法律制度方面,更体现在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方面,使“边区司法充满了平等和正义的精神”,成为各边区和解放区司法工作的典范,具有高度社会公信力、重大社会影响力。革命老区法院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重点要强化“四个意识”。一要强化大局意识,在保障发展大局中有新作为。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深入研判、科学确定新时代老区法院职责、使命,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要强化宗旨意识,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中有新作为。必须深入分析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不断健全公正司法机制,创新司法为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要强化斗争意识,在推进反腐倡廉中有新作为。在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增强斗争意识,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司法公正、法官清廉。四要强化圣地意识,在守护精神家园中有新作为。作为圣地法院,我们必须树立和强化圣地意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延安法院的形象,在各项工作中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敢于担当,弘扬正气,争创一流。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院长温金来谈道,人民法院的初心是什么?就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于人民法院来说,苏区司法和边区审判实践形成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都是我们“初心”的起源。老区的“老”应该代表的是厚重的历史文化,而不该是思想保守、贫困落后的代名词。老区法院的建设与发展,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规律,尤其是在迈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大背景下,要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华宁谈道,马锡五审判方式所倡导的巡回审判、调判结合、调查研究等工作模式之所以在今天依然被我们广泛借鉴和运用,正是其为民司法精神的精准传承。如今,延安法院所创制的“两说一联”,即“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联动便民工作机制,就是充分回应了群众对多元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就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更好的继承和发扬。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明睿谈道,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革命老区逐渐形成了一种先进的群体意识,如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沂蒙精神等,这是革命老区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巨大政治优势。越是社会转型加快,越需要加强基层党建。对于革命老区法院建设来说,以党建为动力,利用好革命优良传统比较优势,大力促进自身发展与转型,以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是其自身面临的一种必然选择。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之前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继1956年党的八大和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第三次科学定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到司法层面,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人民法院应当在准确理解、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与纠纷形态的新变化,围绕解决纠纷的核心功能,探索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思政部主任黄克勤谈道,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建议把延安精神与圣地司法活动的价值理性作为一个课题进行长期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的人民主体思想与司法机关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趋同性、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政治性与群众路线范式对当代司法工作的启示等。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力谈道,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主题。但我们正处在一个大数据信息化时代。所以,人民法院要立足多元需求和信息时代相互叠加的背景,科学设计并落实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在更高层次上发展和完善司法为民的根本理念。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谈道,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给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法治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要。在新时代司法工作中,法院要找准坐标,定准方位;要勇于改革,公正廉洁;要阳光司法,公开透明;要契合当下,回应需求。黄锡生认为应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理念;二是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是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四是要深化司法公开;五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和阵地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作为传承革命信仰和红色文化的革命老区,必须在新时代旗帜鲜明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阵地建设,在法治理念、审判模式、工作标准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坚定方向,确保司法工作拥护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廉政监察员郭利然谈道,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更新办案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案结事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标准,梳理现有的规则制度,甄别不符合其主旨的内容,及时予以完善。

   曹明睿谈道,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旗帜鲜明,是非清晰,界限清楚,不存模糊盲区、不作模棱两可,要在全社会宣扬党的宗旨理念和执政目标,旗帜鲜明地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明确我们主张什么、崇尚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什么是科学健康的,什么是腐朽堕落的。人民法院就要理直气壮宣扬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宣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和优越性,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公正司法,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谈道,推进新时代革命老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是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基础是要建设好思想宣传舆论主阵地。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是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丰富的党性教育资源是司法工作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的基础源泉。要突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通过专题培训班、专题党课等形式,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党课和干警培训的课程体系建设,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符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具有革命老区司法工作特点的教学模式和精品课程。要大力弘扬包括红色文化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德法兼修、理实结合,强化法院育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五四”之际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突出强调了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培养一支具有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高职业道德水准,并且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康天军认为,人民法院除了执法办案,还有一个重要职能,就是“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即要自觉负起“法院育人”的责任。法院育人的维度:一是教育法官干警,二是促进法学教育,三是教育广大公民。延安中院正进一步挖掘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内涵,开发精品课程,开展现场教学,编印《陕甘宁边区司法研究》,优化教育培训效果,确保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法院育人中得到继承和弘扬。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国华谈道,高校是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在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具有优势,理应通过对法学理论与复杂现实的研究,对法治理念与法学知识的传授,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的任务。

   北京大学法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候乐谈道,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高校在法治人才培养中要始终遵循的原则和方向。当前,法学院正在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积极开展与人民法院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的探索。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又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能够帮助法院进一步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不断优化司法实务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原茵谈道,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高等院校,我们深知,教会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并不是很难,难就难在怎样教育才能使他们不仅从内心确信法律、从行动上恪守法律,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献身法治的精神,投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开创革命老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应当把培养法律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老区法院对其传承的陕甘宁边区法制传统和精神的践行、宣传、弘扬,对于加强青年法律学子的教育,使他们对未来工作产生积极影响,是我们培养法律人才的高校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各大高校建立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正好解决了我们面临的上述难题。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健谈道,西北政法大学多年来一直坚持面向实务、问题导向和理实并重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人才。比如,我们从2006年起就开始在硕士研究生层面全面推行为期半年的实务训练,选派研究生导师到实务部门担任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或挂职,聘请审判专家等与本校导师合作授课、开设专题报告、参加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等等。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和设计针对法科研究生的现场体验教学模式,试图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先进文化结合起来,课堂教学和现场实际体验相结合,充分利用陕西和西安、延安地域优势、各种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加强法科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国情教育、区情和社情教育,为培养符合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1月17日第八版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