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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法院袁洋:公正司法 廉洁自律
作者:宝塔区法院 张娅莉  发布时间:2017-09-18 09:53:30 打印 字号: | |
  • 袁洋庭长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 实地了解情况
  • 开庭审理
  袁洋,女,198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9年9月参加工作,陕西吴起人,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在职西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现任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袁洋同志先后在宝塔区法院南泥湾法庭、民二庭、姚店法庭、刑二庭工作,其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 2001年12月被宝塔区法院评为“优秀书记员”、2009年6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评为“延安市青年突击手”、2011年12月被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2012年1月被陕西省法院评为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2年12月被宝塔团区委评为“延安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先锋”、 2013年3月入选“全市法院优秀中青年法官库”、2013年4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评为“延安市第十届十佳青年卫士”、2017年3月被延安市宝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16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17年9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她所在的宝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2012年12月被市综治委授予“延安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先锋岗”、 2013年11月被市团委授予“延安市青年文明号”、2013年被宝塔区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7年被共青团延安市委、延安市青年联合会评为“延安市青年突击队”。

         带头办理疑难杂案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

  刑事审判第二庭在袁洋同志的带领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和审判公开、程序法定等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确保对犯罪分子所判刑罚与其所犯罪行相适应,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按照依法从严、及时惩处的要求,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针对各类犯罪的特点,注重把握案件审理的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提高司法水平,注重审判质量。

  2016年刑二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2件,审结187件,结案率为97.39%。袁洋同志个人2016年度办理案件42件,结案41件,当庭裁判案件24件,上诉案件2件,维持原判1件、上诉未回案件1件,其所办理的案件当庭裁判率高,服判率高,上诉率低。她本人带头办理贪污受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杂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微笑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受害人,认真回答他们的每一个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无论是其态度,还是回答问题的专业程度都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其办理的陕西嘉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鼎益投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为了查清案件的犯罪金额,和书记员一起组织几百人受害人前来登记他们所投资的金额、退还情况,经常中午顾不上吃饭、休息,加班加点的登记。其中有一名受害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前来登记,她亲自和书记员到延安市八一敬老院给其进行登记,让当事人很受感动。

       完善工作思路,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016年度,作为刑二庭的庭长,袁洋同志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管理所在庭室,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通过深入开展“审判执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坚持从每一起案件和每一项工作来教育和引导全庭干警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为民司法意识。二是量刑规范化进一步全面落实。强化对量刑规范化相关文件学习、理解与适用,对每一起案件都适用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进行量刑,进一步实现量刑的公开、公正与均衡。三是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专门针对刑事审判的庭审程序、文明用语,着装规范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言行,提高刑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在规范庭审活动上下功夫,年内全庭共计10个观摩庭,邀请了人大、政协及院内审管办参加庭审,予以讲评、指导,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四是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同时提高当庭宣判率;通过建立健全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机制,打开被告人的心结,督促被告人认罪、悔罪,不断提高服判率。五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如关于《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学习等,组织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实务等研讨活动,分析研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干警的法律适用功底。在袁洋同志的管理下,刑二庭2016年度的工作圆满高效完成,受到了院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做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袁洋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与自身职业紧密联系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她深知,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只有在工作中公平公正、准确审结案件,才能对得起法官的良知与职业操守。为此坚持学习不懈,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向具有专业知识同志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不断使自己的工作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袁洋同志始终将“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挂在嘴边,始终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坚持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坚决不做违背党性原则的事情,不做违背党的纪律的事情,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同时敢于秉公执法,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着一名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