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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法官:上门立案记
作者:黄龙法院 朋礼奎  发布时间:2016-12-27 10:50:19 打印 字号: | |
  像往常一样,还未到八点,我就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等待和迎接着每一个前来立案和咨询的人。

  今天,前来立案的人并不多,整个诉讼服务大厅没有了往日的门庭若市,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正当我纳闷间,突然,只见一个二十多岁膀大腰圆的小伙子,背着一个老太婆,急匆匆地从外面冲了进来,把老太婆往沙发上一丢,狠狠地说:“把人给你们法院带来了,你们看着办吧”!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这个小伙子就一溜烟的跑了。

  我急忙前来照应这位老人,只见她头发花白,衣衫不整,身体虚弱,气喘嘘嘘,瘦弱黝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年斑,紧闭的双眼中似乎有泪水渗出。我慢慢地扶起老人,用胳膊托起她的头,让她能躺在我的怀中,尽量舒坦些,让其他同事帮忙倒了一杯水,慢慢地帮她喂下,好大一阵,老人才慢慢地睁开双眼,开始艰难的诉说……

  原来,刚才背老人来法院的小伙就是老人的外孙,老人有两儿一女,平日里两个儿子对老人的生活不管不问,只有女儿隔三差五去乡下看望老人,当这次发现老人病倒在床上时,两个儿子依然不闻不问,一气之下,老人的外孙就把老人背到法院来了。这次来,分明就是为了立案,理清儿女们的赡养义务。

  我赶紧联系到老人的女儿,让她把老人安置好,并送医院检查一下,把这一切安排妥当以后,便准备前往老人的村庄了解情况。

  我们来到了老人及其儿子的村庄,向村干部了解了情况,然后邀请了村干部、老人的儿子一同来到了老人的住处实地查看。原来,老人并没有随儿子一起共同生活,而是独居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走过一阵土路,在一片果园的尽头,显露出二间砖红色的瓦房,这就是老人生活的地方。打开房门,房内漆黑一片,凌乱的摆放着一些生活用品,桌子上布满一层厚厚的尘土,床沿上有一条没有折叠的被褥和几件凌乱不整的衣服,灶台前摆放着一些燃烧未尽的木柴,水缸里的水也见底了,没有新鲜蔬菜,只有半袋面粉和几颗土豆在墙角一处格外显眼。原来老人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个人独自的生活,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我对同行的村干部说:“咋能让老人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生活呢?这起案件我们今天就立!”

  返程后,我们紧接着就来到了老人女儿的家,再次见到老人,见她并无大碍,也放心了许多,很快办理了立案手续。相信这起案件经过审理,老人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事情虽已过去,却深深地刺疼了我。每逢佳节日,尤其在老人节时候,时常惦念起这位老婆婆。有时闲来无事也在想,“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所传承的美德,古代“二十四孝”成为历代典范,走入新时代,作为新一代人更应对父母有所孝心,赡养老人是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因父母年老体衰而抛弃,况且“常回家看看”已写入法律,作为子女应尽孝。而纵观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时有老人告子女赡养,我想这与我们普及法律还有死角有关吧。每念至此,老人憔悴的面容时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忘却,老人那渴望无助的眼神,让我感到惭愧,催我自新。我想,社会上还有一些类似行动不便的人需要我们去为他们送去法律服务,而自己工作还够完美。因此,要做一位称职的法律工作者,必须要深入群众,走进百姓生活,了解人间真情冷暖,才能真正理解司法为民的真谛,才不愧于肩上所扛的责任。
来源: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