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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11:42:04 打印 字号: | |
  一、请所有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室(原政法委大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用50元。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司法辅助人员   2016年12月1日 8:30—12:00

  书记员      2016年12月1日13:00—17:00

  三、未按时前来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薛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