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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法院:手持利剑捍正义 温情司法暖人心
宜川法院 袁晓华
作者:宜川法院 袁晓华  发布时间:2015-10-20 09:25:43 打印 字号: | |
  孟晓宜,女,1974年3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分配到宜川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因为工作成绩显著,孟晓宜在宜川县法院工作期间十多次获得优秀书记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由于她优异的表现,于2015年4月,经过民主推荐,组织任命其为宜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信念坚定,注重大局的好党员

  孟晓宜在工作中严格恪守各项规定,结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法院“三个至上、五个严禁、六个不准”,不断加强自身党性、党风、党纪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行得正、过得硬、自身净。

  在法院工作的二十年里,不管是作为司法警察还是审判庭长,孟晓宜一直都严格要求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孟晓宜在做司法警察时,法警大队担任着民事案件的送达工作,经常要去外地出差,在回来报销差旅费的时候,她都会将每笔费用的用途详细的标明,所有账目清晰明了。

  到了孟晓宜担任刑庭庭长,宜川县城地方小,熟人多,总有些当事人或家属通过各种关系向孟晓宜说情,提着礼物要去她家,但是她从来不在家里接待与案件有关的人,一律让他们到办公室,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他们耐心细致的解释,但礼物是从来不收。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所审结案件中无一起错案、超审限案件,无一起当事人上访缠诉案件,当事人对其所审理的案件均表示满意,她忠实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

  有人作诗“孟院长是清官,秉公执法人称赞,两杆锦旗挂上边,公正执法包青天”,这首诗歌有一句话“两杆锦旗挂上边”,是因为孟晓宜办公室挂着当事人送的两面锦旗,这就是人民群众对她一心为民、不徇私情的肯定。孟晓宜执法公正,深受群众信任,取得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最大有机的统一。

心怀群众,关爱百姓的好法官

  孟晓宜除了在法庭上公正严明的一面,还是一个对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充满了关怀的人。孟晓宜认为“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共产党员行动的指导,作为法院的一员,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平正义,也要将群众的苦困难看着眼里,记在心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积极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记得有一个自诉案件,自诉人黄某与被告人付某系邻居,双方因巷道出行问题发生纠纷,付某用树枝打伤黄某左胳膊,经鉴定,黄某之伤为轻伤,该案分到孟晓宜手中后,她立即调取了当时派出所处理的案件材料,了解到,事发之日离起诉之时已将近一年,事发8日后自诉人住院治疗,被告人对自诉人的轻伤是否是他当时所致还是自诉人在以后生活中所致提出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庭前没有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到事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给被告人定罪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案件化解矛盾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一致,自诉人撤回刑事自诉。一次调解不成就二次调解,二次调解不成就三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孟晓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得到圆满解决,自诉人对孟晓宜是万分感激,被告人更是赞叹佩服孟晓宜。临走时,孟晓宜对他们说:“以后要是遇到什么难处,尽管来找我,只要我能帮到的,我一定竭尽全力”。后来,付某因想让孩子上学来找孟晓宜,说他没有能力解决的时候竟然想起了那个给他们调解案子的法官,所以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找孟晓宜帮忙。孟晓宜通过与各方积极协调沟通,解决了付某孩子上学的问题,从此付某就把孟晓宜当做了值得信赖的朋友,自家地里有刚种出的新鲜蔬菜,或者刚出锅的馒头都会想着要给孟晓宜送去。孟晓宜总是对我们说,如果一个案子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都想要试着给调解了,每调解一个案子,看着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笑容时,自己就会觉得有无比的成就感。

  还有一起物权纠纷案件,宣判后,被告李某对判决结果极为不满,不仅拒绝签收判决书,而且还辱骂我们的办案法官与书记员。孟晓宜作为主管民事副院长及时对案情进行了解,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直至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是被告李某觉得办案法官偏袒了原告,自己的权益也受到了侵害,事实上是她的诉求和本案是两个法律关系,需要另案起诉。因为被告大闹法庭,辱骂办案人员,妨碍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院里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孟晓宜了解到这是因为被告不懂法律产生的误解,同时考虑到李某还是一名在职的人民教师,如果对其拘留,将会对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孟晓宜就耐心给李某做解释工作,并且通过额外的调解工作解决了李某的另一个诉讼请求。李某感动的直感叹世间真的有处处为当事人考虑的法官呀,并对自己大闹法庭、辱骂办案人员的行为道歉,写了悔过书,而法院也提前解除对李某的拘留。

  孟晓宜自就任刑庭庭长以来,接触到了很多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她本着“法外有情”的精神,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给予他们方便。有一个被告人因为诈骗被逮捕,案子还在检察院,还没有提起公诉,这个被告人年迈的老母就来到孟晓宜办公室了解案情。孟晓宜就给她解释案件办理的流程,告诉她案子现在还没有来法院。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情况,那么远从村里下来一趟不容易,孟晓宜就对她说,“您老把我的电话记下,以后您有什么想了解的直接给我打电话,不用再一趟趟的来,你老来一趟不容易呀。”孟晓宜搀扶着把这个老人送到门口,老人不停的说你真是个好法官,是个好人呀。

  孟晓宜经常对身边的人说,我们不能单纯的将当事人作为法庭上的一个符号,他们也是需要关怀的群体,我们现在解除了他们的困难,也有利于他们案子结束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孟晓宜这种心怀群众的工作方式,消除了群众对司法的疑虑,使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人民法院形象有了新的认识,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热情大方,和蔼可亲的好大姐

  工作态度会决定工作方式,个人品质又会决定做事风格,进而决定人格魅力的形成。孟晓宜在工作中谦谨细致,严格要求,是严肃认真的审判庭长,也是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带头人;在工作之余,她也是一位热爱生活、关心他人的好女人。虽然工作繁忙,但是她总会抽出时间来陪伴家人,孝敬长辈、关怀伴侣、教育儿女她都能面面俱到,做到了工作家庭两不误。2006年9月,孟晓宜还因此获得延安市总工会授予的“延安市好媳妇”称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晓宜说,如果连家里的老人的不能孝敬好,怎么能做到关怀其他人,怎么去服务群众?

  孟晓宜虽然在工作中要求很严格,不能容忍一点差错,但是下班以后,也是法院所有年轻人的好大姐。大家常坐在一起吃饭,她总是跟院里的年轻人坐在一起,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的思想动态,对新同事更是关心,时常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有时还倾听他们遇到的烦恼,做一个知心大姐;有时候聚餐,孟晓宜都亲自带领一帮人自发的帮忙布置场所,收拾锅碗。她和蔼、可亲,没有官架子人品极好,大家都非常敬佩和欣赏信任她。不管是当法警队队长,刑庭庭长,还是现在的副院长,和她接触的人无论是当事人、律师或者同事没有人不说她人品好的。

  不管是在宜川县人民法院还是宜川县的群众,接触过孟晓宜的人都非常信服于她,有的当事人在立案时就指名要她办理自己的案件,这不仅是因为她代表了宜川县人民法院的公正严明,还因为她热爱群众,热于帮助有困难的人。人们为她的工作能力及人格魅力所折服,法院干警愿意在她的领导下工作,因为大家可以在她身上学习到严谨细致的工作方式;案件的当事人愿意服从她的判决,因为她向来的公正所带来的信誉,深受群众的信赖。知道她的人都称赞她,因为她悲天悯人,乐于帮助陷入困境的人,乐于为他们付出爱心。

  正如当事人送给她的锦旗上面的那句话,她是一个严法自律,有情有义,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