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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存在,社会更加美好
作者: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景延静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9:05 打印 字号: | |
  法治的根基是——信任,德肖微茨将这种信任称为一个社会的 “道德资本”,但这种信任,这种司法的公信力,归根结底是由一位一位受人尊敬的法律人积聚和建立起来的。”

                               ——邹碧华

  2014年12月10号下午,我们的好法官,人民的好公仆—邹碧华同志永远的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邹碧华,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全国法院司法改革领域的一位智者和勇士,虽然他走了,但他留给我们的却是太多太多…

  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邹碧华与以往看到的先进模范、榜样典型有着极大的不同。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他的为人所知,不是经由传统媒体的“深入挖掘”继而得到官方认可,而是来自于其身前在工作岗位上的兢兢业业,在诸多司法实践问题上的独立判断和坚定立场,更多的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邹碧华同志的离开,是国家的损失,是法院的损失,更是人民的损失,邹碧华同志逝世后不久,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法律工作者都纷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表达着各自的哀悼。一些法官、律师重新拿起案头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纪念这位学者型法官,而邹碧华的另一篇名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也广也流传,邹碧华同志设身处地的为律师着想,替律师说话,得到了广大律师的一片赞扬和大力支持。

  邹碧华同志在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二十余年,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信仰和热爱一路支撑着他。一种对人民,对法治,对公平正义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热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的品质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

  邹碧华同志曾经说过“你想把一件事情做好的首要前提是你想要把这件事情做好。同样你想成为一个好法官的前提是你想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但我们眼中当之无愧的优秀法官,却对于“优秀法官”这一称呼非常谦虚,邹碧华说,“我不觉得自己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只是想要做一名自己所追求的法官,并愿意把它做好。”既然做了选择,就不会畏惧路途有多艰辛。自从事法官职业以来,邹碧华始终坚持着作为法官的职责,丝毫不敢松懈怠慢。“从事一份职业之后,你一定要去热爱它,如果你自己觉得这份职业是没有意思的,或者说,你觉得实在是没有办法要养家糊口必须得做,你是不情愿的,那么你无论如何都做不好。”法官的责任异常之重,不仅要协调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还要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如果单单 把法官职业看作是生存工具,你是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法官的。

  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个好的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变成纸上谈兵,就会被架空。也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邹碧华时刻要求自己多读书、多积累。无论是在讲座还是与人交流的过程之中,邹碧华都会给大家推荐几本好书,建议大家多多阅读。通过广泛的阅读,邹碧华同志自己在研究探索专业问题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着自身的人文素养,形成了宽阔的视野和独特的眼光。

  说句实话,之前对邹碧华同志并不怎么了解,他逝世之后,在整个司法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各地纷纷自发组织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我们宝塔区人民法院也开展了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这个时候我才了解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了解了邹碧华同志的各项改革成果。在认真了解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之后,我不禁感到了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都在法院工作,但仅从工作的主动性、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自觉性上,和邹碧华同志相比我就差距甚远。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追求改革理想,献身司法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荣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己的好法官。

  在邹碧华同志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法治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和满足。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邹碧华院长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先进事迹给我们留下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否将他们永远传承和发展下去,这取决于我们的决心和执行力。

首先,要心中有党,就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地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时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听党指挥。

  其次,要心中有民,就是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原则,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认真治理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再次,要心中有责,这个责指的就是责任!就是要我们勇于担当、尽职尽责。为此,法官要树立敬业奉献的思想,以昂扬向上、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以专业、创新的职业操守,认清职责使命,用好司法权力,主动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努力让审判工作更加适应群众的诉讼需求。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认可不认可,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尺度。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最后一点,要心中有惧,就是要心有所畏、慎言慎行。敬畏法律,敬畏人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敏感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以"三严三实"要求严格对照自己。同时,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单位事业发展之中,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以优秀的个人品格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愿每一位法官都以邹碧华为榜样,争取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努力成为一名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人民好法官!
责任编辑: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