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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的思考
作者: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姚倩倩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6:19 打印 字号: | |
  “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人民中,融入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置地有声的话语还在人们耳边回响,斯人却已远逝。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他离开了深爱的工作岗位,他离开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民,但他却激发了亿万人民的追思,成为时代精神的“燃灯者”。他,就是邹碧华。

  一、邹碧华留给我们的

  邹碧华走了,人民的好法官走了。但邹碧华留下的巨大精神财富却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去探究:这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因何能引发全民震动?因何能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褒奖?因何能激起全国学习浪潮?走进邹碧华,走进他的工作、走进他的生活,一切似乎都不难理解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这样说他,“邹碧华,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全国法院司法改革领域的一位智者和勇士,今天下午永远累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多少方案需要数据支撑,有多少部门需要沟通求情,有多少冷嘲热讽需要自己一人面对,有多少酸甜苦辣需要自己慢慢品味。碧华走了,留给我们太多太多……”

  《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关于美国联邦法院内部职责分工及法官辅助人员配置方法的考察报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些著作当然是邹碧华20余载法律生涯的心血,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邹碧华丰富的内心世界:敢想敢做,推陈出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默默无闻、无怨无悔。作为一名学者、一个导师、一名法官、一个好人,在各个社会角色之间的转换虽然最终让他不堪其负,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他有限的生命里,他都做的很好。

  二、透视邹碧华精神

  今日之中国,利益主体多元,利益格局多样,政法系统已成舆论焦点,司法改革举步为艰。国家更是进入了一个公民维权意识极高,但守法意识却奇低的恶性循环中。面对这样的司法环境,邹碧华被称为“燃灯者”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他举起了信仰的大旗,高唱着公正的礼歌,让千万迷途中的人们重拾了失落的信与德,也让进退维谷的司法改革找到了突破、看到了希望。

  透视邹碧华精神,几个关键词跃然纸上: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重法尚德。

  (一)邹碧华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公正是法治的根本,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叛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二)司法改革需要不计毁誉的担当。邹碧华走在改革第一线,大胆创新、担当责任,逐一破解改革的具体难题,正是司法改革的希望所在。邹碧华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本文开头就提到,他曾说过,“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 “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最需要的精神。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三)作为一名与时俱进的创新者,邹碧华一直走在改革的最前沿。他曾经说过:“我们做司法改革,光动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他曾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上海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邹碧华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都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广大司法工作者就应当有这样的前瞻性眼光,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在创新者赢得工作主动、答好时代课题。

  (四)邹碧华始终坚持重法尚德。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道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三、邹碧华精神与时代共鸣

  今日之中国,“改革”是当之无愧的时代主题。而邹碧华精神回应时代价值诉求、与“改革”高度契合也是毋庸置疑的。

  (一)党性修养的时代标兵

  从1999年入党开始,邹碧华就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律己,而他为司法事业、为整个社会做出的重大贡献更是与他高尚的共产党员情操密切相关。反观当今社会,“大老虎”、“小苍蝇”不断浮出水面,党员队伍内部的害群之马时有出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正遭受着严峻的现实考验。不得不说:加强共产党员党性修养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却并没有真正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心认同。而邹碧华却用自己短暂却荣耀的一生向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加强党性修养理应是共产党员的毕生追求。业务水平一流,擅于联系群众,极具创新意识,敢于除旧立新——邹碧华是当之无愧的党性修养的时代标兵。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时刻以邹碧华的先进事迹警醒自己:牢记入党誓言,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终生。

  (二)涤荡社会轻法贱德之气

  如果说“法治”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社会的发展受到历史传统、人民观念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而步履艰难是可以理解的;那么道德在自古就尊崇孔孟之道,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历史古国里日益漠落就不免让人心寒。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国家正在走入一个公民维权意识极高,但守法意识却奇低的恶性循环中:社会不公的现象屡见不鲜,各行业的违法乱纪事件难以遏制——公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全方位的有效保护,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却找不到有效的路径;多年的普法教育使得法律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不再陌生,但很多人却不知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在社会戾气难以通过法律得到有效消解的时候,连道德也被轻贱。而邹碧华精神就如一缕清风吹向中华大地。一个法官的事迹的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传诵与认可,可以想见有多少人在关注着邹碧华的事迹。他用事实证明: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也是需要相互信赖的,我们广大司法工作者应该用一个个公正的审判不断提升法院在人民群众中间的司法权威,一扫社会上的轻法贱德之气。让法信仰不再只是少数人心中的阳春白雪,而是真正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得到普通群众的内心认同。

  (三)政法干警的信仰旨归

  司法工作有多难做,相信不在基层法院工作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很多人忍受不住这种压力,选择了离开。各类媒体对辞职法官的纪实报道让很多司法工作者们感同身受,也不免自怨自艾。但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既然踏入了政法干警的队伍,有谁不想做出些成绩?有谁不想推进社会公正?在那么多煎熬的时刻,我们靠什么坚持下去?靠什么不被诱惑?信仰,是信仰。邹碧华精神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源源不断的信仰的力量。在案件异常复杂找不到头绪的时候,在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甚至遭到人身攻击的时候,在勤勤勉勉却得不到晋升的时候,想一想邹碧华,想一想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豪情壮志,“当我们把信仰看作生命一样重要的时候,我们就能够为信仰付出我们的时间、精力甚至生命”。相信我们会在信仰的感召下,为祖国司法事业的推进添砖加瓦。

  四、邹碧华精神在“行走”

  邹碧华走了,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事业,永远离开了他眷恋的热土。但邹碧华精神却永远留给了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精神宝库,唯有发动全民、特别是广大司法工作者躬身践行,发挥“行走”的强大力量,方能不负邹碧华的英灵,方能让邹碧华精神不只是一种精神。

  全国范围的宣讲,各阶层、各单位的学习活动已经如火如荼的展开,但我们能做的绝不仅仅是这些,更深程度的践行仍然是改革,也只能是改革。我们要完成邹碧华未完的事业,就要让司法改革深入推进。通过创新制度设计、通过改革法院工作考评制度、通过加强司法工作者的道德党性修养,让邹碧华精神渗入司法改革实践的方方面面,使其全部的时代魅力得以彰显!
责任编辑: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