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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红:生命在表格中闪光
——宝塔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司法统计员李延红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延安市宝塔区法院 张晶  发布时间:2015-04-29 16:09:44 打印 字号: | |
  • 查阅案件整理数据
  • 认真制作报表
  她每天面对的只是数据和报表,她所统计的数据是宝塔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和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她所负责的司法统计报表准确率达100%,近三年累计上报司法统计报表2600多张,从未出现超期报送问题,也从未出现漏报、虚报、瞒报、错报等现象,并于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3月被宝塔区委、宝塔区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就是宝塔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司法统计员李延红同志。

                           牢记宗旨 勤奋学习

  1990年,刚跨出校门的李延红就开始从事司法统计工作。2006年,被调至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收费工作。无论在哪个单位从事哪一项工作,她始终本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主旨,在工作任务不减的情况下坚持学习,参加工作时她是高中学历,现已修完研究生学历。同时,她始终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法律专业理论知识,不仅向书本学、向实践学,而且不耻下问,向同事学、向具有专业知识同志学,努力提高自身的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为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勇挑重担 精益求精

  由于李延红同志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2012年,院党组决定由李延红同志担任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司法统计员。但凡熟悉法院司法统计的人都知道,这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繁杂的工作,是审判工作的数字化体现,除了前期的摸底统计外,整个司法统计软件就有40多张表格,每张表格大小不足1厘米,必须仔细填写、反复核对无异才算完成工作,如有一个数字输入有误,就会影响到其他表格甚至整个软件的信息,只能再次重新核对。作为法院系统一名老司法统计员,她勇挑重担,凭着一股“韧劲”,不断加强司法统计和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她负责组建了区法院第一支专兼职的司法统计员队伍,挤出业余时间为大家耐心讲解各类报表的填写要求。并能够正确处理好各部门在数据上报过程中的衔接与沟通,按时收集、汇总全院的司法统计报表,还对每个部门上报的报表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问题总是及时和统计员进行核实纠正。几年来,她累计向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达80余次,撰写《司法统计分析》20余篇,为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为促进全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做了大量细致且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好评。

                           无私奉献 任劳任怨

  为了按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李延红同志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遇到节假日也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无条件加班,从不叫苦叫累。2006年,她的爱人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面对突然的打击,她在料理完后事后,就强忍悲痛返回工作岗位。由于工作繁忙,她无暇顾及家庭。2012年在儿子面临高考的紧要关头,她都不能像别的家长一样,精心料理儿子的饮食起居。2014年,年迈的父母先后多次住院,她也只是匆匆前去探望,只得委托亲戚代为护理。由于长期俯案工作,使她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有几次差点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在单位组织体检时,查出她患有颈椎增生、高血压等症,竟有数项指标不符合健康标准。为了不耽误本职工作,她仍然带病坚持正常工作,从未请过一天假。曾有人劝她早点离开这个枯燥乏味工作岗位,但她总是笑着说:“苦点累点没啥,是工作总是要有人去干啊!”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李延红同志就是这样一个人,时时、处处、事事以大局为重,以搞好本职工作为天职,无论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作,也不管是份内还是份外,她都能尽职尽责地干好,尽心尽力地完成,从不讲个人条件,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一名普通干警的本色。在今后的征程中,她将一如继往、满怀激情、勇往直前!
责任编辑: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