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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谢凤花 离岗那天,浅笑依然
作者:杨武生  发布时间:2015-05-08 14:56:01 打印 字号: | |
  人物档案

  谢凤花,生于1962年,先后担任黄龙县人民法院石堡法庭庭长、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等职务。曾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被延安市委、市政府评为“2012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阳光照亮崭新的一天

  阳光透过窗户照到办公桌上,不刺眼,让人感觉很温暖。一切都很平静,谢凤花和往常一样径直走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了她崭新的一天。

  随手抚过桌面,这是她用了二十多年的办公桌;电脑是实行网上评卷时才更换的,比以前的那台旧电脑好用许多,由于眼睛花了所以字号也特意让网管给调成大号的,看电子卷不像以前那样费劲了;还有成堆的文案,有的整齐地摆放在办公桌上分好类的文件夹里,更多的则散落在桌面上,层层堆叠,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整理。看到这些,谢凤花脸上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伤感。

  如此寻常的一天对谢凤花来说,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今天之后,她就要离开这个28年如一日辛勤工作的审判岗位。“谢凤花比我们年长,平常我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大姐。很舍不得她离开,虽说在预料之中,但感觉来的还是有些突然,毕竟大家在一起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同事小杨感慨道。

                         在岗位上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按理说,这一天,她已经不需要工作了,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手续交接就行了。可是,她并没有急于离去。

  不到八点,谢凤花就来到法院,在电子签到机上签了到。和往常一样,她总是提前几分钟到单位。

  八点半,她接待了提前预约的一位当事人。这是她前几天刚刚判过的一个民事案件,案件还在上诉期,当事人为是否上诉还拿不定主意。她从案件事实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以及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判后答疑,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案件审理的每一个节点,都耐心细致、一一解答,甚至对诉讼费的分担都作了详细的说明,直到当事人满意离开表示不再上诉为止。

  十一点半,又有一位来访者前来咨询。她热情地招呼这名来访者,当她得知这是一件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便告诉他,这不属于民事案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中午十二点,和往常一样与同事们一起在职工灶上吃饭。期间大家有说有笑,闲话家常。

  下午,谢凤花把手头的几本案卷又仔细地翻阅了一遍,当确信没有瑕疵时,才放心地交给了书记员。

  然后,她把整个办公室清理了一遍,来了个大扫除。用拖把把地板拖了一遍,用抹布把桌椅板凳沙发重新擦了一遍,把柜子的书摆放整齐,把垃圾篓里仅有的一点垃圾倒掉,给房间里的花再浇了一次水,最后才把房门的钥匙交给了书记员。

  忙完这一切,已经快到下班时间。大家不约而同地前来为谢凤花送行,彼此之间说一句感谢,道一声珍重。谢凤花和大家一一握手,然后微笑着离开了法院……
来源:【延安日报】2015.05.08第三版
责任编辑: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