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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酒好别贪杯 酒后别闹事
作者:任莉莉  发布时间:2014-04-28 11:29:04 打印 字号: | |
  朋友一起把酒言欢本是乐事,然而酒后闹事伤人赔钱,又被判刑可真是败兴的事。近日,黄陵法院判处被告人王东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执行,缓刑考验期一年。

  2013年7月10日晚21时许,被告人王东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又与朋友赶赴另一饭局。之后和朋友一伙人去KTV歌厅唱歌,在唱歌途中,因其朋友和另一人言语不合发生争吵,旁边受害人刘伟前来劝解。王东因酒后情绪失控,在刘伟劝解途中上前对着刘伟面部打了几拳,就是这几拳致刘伟鼻骨骨折住院治疗,经鉴定,刘伟之损伤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王东与受害人刘伟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王东自愿支付刘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12万元,终获得受害人的谅解。民事赔偿后虽经谅解,但王东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还需为自己伤害行为负刑事责任。

  法官寄语:朋友一起相聚,喝酒吃饭是常事,图个高兴。王东虽逞一时之勇,但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人常说“酒好别贪杯,酒后别闹事”,所以人不但要有酒品,更要有人品。诸位酒友应以王东的行为引以为戒。(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延安日报】2014.04.28第四版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