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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盗窃不是儿戏 还了也要受刑
作者:刘会斌 马娟  发布时间:2014-04-28 11:27:06 打印 字号: | |
  同住一室,却对舍友的存款产生了贪念。虽然归还了偷取出的现金,但法律的制裁怎能逃脱。近日,黄陵法院对被告人齐宝宝盗窃案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执行,缓刑考验期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齐宝宝与白庆庆同为延安市车村二号煤矿工人又系同一宿舍的室友。2013年10月1日下午3点左右,被告人齐宝宝趁白庆庆上班不在宿舍之机,从白庆庆的枕头下面找到白庆庆储物柜的钥匙,打开储物柜从里面拿走白庆庆工资卡,随后坐车到中国工商银行黄陵县支行店头镇分理处自动取款机处,分四次取走白庆庆工资卡上的现金4600元。之后被告人齐宝宝回到宿舍,将工资卡放回了原位。白庆庆次日持工资卡去银行修改密码时发现其工资被人无故取走,遂报警。之后被告人齐宝宝主动将所盗现金4600元退还给受害人白庆庆。被害人白庆庆对被告人齐宝宝的行为也予以谅解,但是齐宝宝的行为却难逃法律的责罚。

  即便再亲密的关系,当抵不住物质的诱惑,约束不住心中的贪念,而伸出不该伸出的手,触犯刑律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虽将该案案件款予以退还也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故法院对其行为做出以上判处。(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延安日报】2014.04.28第四版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