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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洛川法院:同学好心劝架不料被圆规划伤脸
作者:范孝明  发布时间:2014-03-25 09:45:55 打印 字号: | |
  同学因琐事而相互厮打,出于好心上前劝架,却被一同学用圆规划伤致残,双方因此而闹上法庭。2013年12月23日,洛川法院成功地调解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27日下午,洛川县一民办中学两学生在教室内因口角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起来。同班同学李小飞见状急忙上前劝阻,慌乱之中,参与打架的王强随手拿起放在课桌上的圆规胡乱比画,正好划伤李小飞的左侧面部。

  后李小飞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6802.7元,经鉴定该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后续医疗费预计为1.4万元。事发后,李水区家属多次到该学校及王强家中寻求说法,均无功而返,无奈之下便诉至法院,请求王强及学校共同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85万元。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细心斟酌,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完全成熟,且双方家长情绪极端对立,如果直接判决肯定会使双方家长寻仇结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因此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为突破口展开调解工作。

  通过不断耐心地向双方家长及学校阐述他们在学生教育中的角色及缺陷,并指出各自存在问题与不足,双方的对立情绪才有所缓和,最终在三个小时之后达成一致协议:即由王强的法定代理人支付李小飞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29万元,学校支付1.95万元。

  至此,这桩扯皮达一年之久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洛川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落槌定音,笼罩在数户家庭及学校的“硝烟”悄然褪去。
来源:【三秦都市报】2014.3.25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