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延安日报】延川法院:生活费用“闹矛盾”再婚夫妻再分手
作者:康莉 张克宁  发布时间:2014-03-31 17:02:56 打印 字号: | |
  再婚夫妻因生活费起纠纷,经法官多次调和无效,双方和平分手。2014年2月20日,陕西省延川法院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无奈夫妻缘分已尽,一对再婚夫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2010年,郝丽与张广经他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腊月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而且生下了一名男孩,两人于2013年4月1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系再婚。初婚时期,两人感情尚好,但由于夫妻二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之间的隔阂也逐渐显现出来,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加之张广经常外出打工挣钱,郝丽在家抚养孩子,可是张广却从不让郝丽过问经济情况。2013年8月份开始,张广不再给郝丽生活所需的任何费用,致使郝丽对婚姻心灰意冷。为解除这桩“没有夫妻感情”的婚姻,2014年1月,郝丽具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两人是重组家庭,希望他们能够珍惜重组家庭。“郝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婚是自由的,同时离婚也是自由的,但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离婚为好。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们之间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只要今后双方加强沟通,要珍惜在一起的缘分。”“张广,现在好多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时冲动,为赌一口气,离了婚之后又后悔,而且你们又是再婚,很不容易走到一起,不能说离就离呀!”“离婚是有许多负面影响的,首先对你们双方就是一大伤害,其次对你们各自的父母也是伤害,最重要的是对你们儿女的影响。”但由于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以失败而告终。

  对于第一轮调解失败,办案法官并不感到失望。经过对案件的详细梳理和研究,办案法官再次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第二轮调解。在调解中,办案法官苦口婆心地做着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两人的父母也在努力地劝导着。但由于双方依然坚决要求离婚,调解再次失败。无奈之下,法官办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夫妻两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最后,法官没有忘记告诉双方以后要好好的开始新的生活,虽然离婚了,但是对孩子的关爱不能少。

  在法官的真诚感召之下,男女双方在办理完手续之后,互相握手道别,真诚祝愿对方能再遇到真正的知心人,成不了夫妻还是朋友,真正达到了和平分手也是一种和谐的效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延安日报】2014.3.31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