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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洛川法院:运料车轧坏路面 小区居民集体维权
作者:黎春 孙明治  发布时间:2014-04-09 11:38:02 打印 字号: | |
  因为施工修建时工程车碾压致使小区巷道路面损毁,造成居民出行困难,居住户集体起诉至法院请求赔付维修费用。日前,延安市洛川县法院受理的这起相邻权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张某等八户居民共同居住于南关小区,该小区仅有一条出入巷道,2006年由各户集资筹款做了硬化。2012年5月,与该小区相邻而住的李某、孙某、钱某、王某等四人施工修建院落,因为该条巷道是运料车的必经之路,遂经与张某等八户协商达成协议:待施工完毕后由四位修建户共同负责清理巷道垃圾。然而在修建过程中,由于工程车载重过大,加之巷道硬化质量不达标,导致路面下陷、污水沟坍塌,给小区居民的行走带来不便,特别是一遇下雨天,整条巷道更是污水横流,路面泥泞,根本无处下脚。为此,张某等八户在与四位修建户多次协商未果之下,遂诉至法院,要求四位修建户恢复道路原状并维修排水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经多次调解,四被告均以自己无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责任到底谁大谁小?维修费用到底需要多少?办案法官一时难以定论。原告遂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该条巷道维修费用共需5.6万元。2013年11月18日,在再次调解无果之后,主审法官迅速召集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最终做出如下判决:道路维修总计费用5.6万元。张某等八户共同承担维修费1.1万元,李某、孙某、钱某、王某共同承担维修费4.5万元。
来源:【三秦都市报】2014.4.2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