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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楼上漏水楼下下雨 法官入户调解结案
作者:康莉 鲍鹏  发布时间:2014-02-21 15:49:48 打印 字号: | |
  楼上维修暖气后疏忽未关闭阀门,导致楼下住户房内大面积渗水,诉至法院法官入户调解化纠纷。2014年2月9日,经过陕西省延川法院法院的法官入户调解,耐心劝导,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当场撤诉。

  家住某家属院小区一楼的张进外出两天后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籍,天花板上到处漏水,水珠不停地从缝隙处滴下,家中的许多东西都浸泡在水中。张进赶紧联系楼上的邻居王强,碰巧他们全家外出走亲戚不在家中,等王强赶回来后发现是暖气管道漏水,迅速关闭总开关,水这才停止流出。第二天,王强找来小区的管道工,发现是前几天维修暖气管道,工人干完活后疏忽,忘记关闭阀门导致漏水。后来张进多次找到王强要求赔偿家中损失,可王强就是不愿意,无奈之下,张进将王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以及修理楼顶做防水。

  延川法院的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并且通过侧面了解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就对双方进行调解。张进说道:“我们家中因漏水断水断电4天,而且原来装修了的木板几乎都损坏了、家里的部分东西水浸泡的也不能用了。”王强辩称:“我花钱雇人维修暖气管道,是工人忘记关闭阀门,要赔偿也是他们赔,凭什么让我赔?”眼看着二人情绪非常激动马上就要吵起来,办案法官赶紧将二人劝开,让他们冷静一下,并且商定下午去两人家中调解。

  下午,办案法官首先来到王强家中,同时让他联系维修管道的工人前来。“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家中漏水把邻居家中漫了,赔偿是应该的。”“你们工人给住户维修管道后疏忽大意造成楼下渗水,你们有责任对张进进行赔偿。”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强和管道工终于答应赔偿张进的损失。

  随后,办案法官和王强一起来到张进家中,当看到张进家中墙上依然残存的斑斑点迹,办案法官发现王强和管道工都感到很不好意思。于是赶紧趁热打铁,说服三人拿出解决纠纷的诚意来,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由管道工当场赔偿张进1.2万元,张进马上表示撤回对王强的起诉,不再追究此事。至此,一起因管道漏水导致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两人当场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西部法制报】2014.2.18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