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罗子山镇益枝行政村村委会主任刘旭旺在任期间,采取虚报危房改造户的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0元,近日被延长县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今,刘旭旺担任延长县罗子山镇益枝行政村村委会主任,1999年至今兼任益枝自然村会计。2010年,根据陕西省、延安市的安排,延长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延长县各乡镇实施危房危窑改造项目。益枝行政村村委会主任刘旭旺负责协助罗子山镇政府对本村村民进行政策宣讲及危房改造户的统计上报工作。第一批危房改造时,刘旭旺申报一家三口人的危房改造户,包括妻子、次子刘楠(22岁),并领取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6900元。2010年7月,在进行第二批危房改造项目时,刘旭旺将其正在服兵役的次子刘楠与自己的户口分立,将刘楠统计上报为益枝村危房改造户。在刘楠本人并未实施危房改造的情况下,获得政府审批,2011年11月10日刘旭旺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0元领取,用于平常的生活开支。案发后,刘旭旺将赃款退缴至延长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