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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战友婚宴上酒精引火烧身 法院诉前调解获赔10万元
作者:兰丽娜  发布时间:2014-01-27 15:55:50 打印 字号: | |
  战友婚宴现场,添加酒精不慎,致使身体多处烧伤,双方为医疗费分担僵持不下。去年12月26日,洛川法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7月4日,王云峰应战友李某的邀请,前往李家参加其婚礼仪式。李某为了答谢众亲朋好友,专门聘请了闻名乡里的刘明辉移动餐厅,大摆宴席热情款待各位来宾。宴席上,刘明辉之妻见王云峰所坐的餐桌上火锅的酒精燃烧已尽,便急忙前去添加,猛然发觉火苗未完全熄灭,但酒精壶已瞬间起火,喷洒出的火苗将坐在一旁的王云峰脸部、上半身烧伤。在医院治疗期间,王云峰先后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共计11余万元。后经王云峰多次交涉,刘明辉在支付3.2万元后便无动于衷,由于难以忍受身体和精神遭受的巨大痛苦,王云峰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法官在对本案细心琢磨、反复思考之后,考虑到双方虽然不是朋友,但毕竟一步临近,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就从友情角度出发展开诉前调解。法官不断给双方讲解法律和友情可贵的道理,一边指责刘明辉之妻粗心大意、贸然失措的行为,一边表述出王云峰忍受痛苦、饱受伤害的同情心理。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之下,双方情绪恢复了平静,并达成一致协议,即刘明辉在已付3.2万元的基础上,再支付6.8万元,王云峰亦欣然接受。
来源:【陕西日报】2014.1.27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