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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伪造医疗票据报销 被判罚5000元
作者:贺秋平 石景云  发布时间:2014-01-21 16:08:31 打印 字号: | |
  王某因病到西安某医院治疗,之后不小心把票据丢失。没票据便没办法报销,王某遂伪造医院住院费票据并放大数额到当地合疗办进行报销。1月15日,吴起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1年9月份,王某因患颌骨囊肿,在西安某医院口腔科住院治疗10天左右,支付医疗费用共计2333.72元,后王某不慎将该医疗票据及病历丢失。不久,王某在该医院口腔科复查期间,以不足20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套虚假的其患颌骨囊肿医疗票据及病历,并将金额改为12431.72元。2011年12月19日,王某拿着虚假票据到吴起县农村合作医疗办进行报销,领取合疗费7352.62元。后吴起县医疗办发现有人拿虚假票据报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5月20日,王某到吴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承认自己曾在2011年用虚假票据报销。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住院医疗票据及病历进行报销,骗取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认定数额有误,应予纠正。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赔赃款,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华商报】2014.1.21
责任编辑:刘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