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小伙儿刘某沉溺于网络游戏,在游戏里输掉不少钱后,便产生了盗窃的歪念。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刘某系延川县人,1985年出生,刘某逐渐沉溺于网络游戏,在游戏里输掉不少钱后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2013年6月27日,刘某来到延川县城盗窃工程车,在县城中湾工地发现有辆自卸车上有钥匙。6月28日,刘某再次来到工地,用小刀将副驾驶座车窗玻璃压条割开,用细钢筋撬开车窗玻璃,打开车门盗得自卸车。7月底,刘某以11.45万元将所盗自卸车出售。后经鉴定,被盗自卸车价值16.616万元。案发后,赃物追返原主。
经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6.61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延川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