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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甘泉县灭门惨案 凶手贺德胜伏法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13-09-19 16:48:49 打印 字号: | |
  23年前在陕西省甘泉县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9月17日,该案凶手贺德胜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

  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8月1日晚8时许,甘泉县劳山乡林沟村村民贺德胜务农回家,看见邻居万德焕、杨红梅夫妇在其院内与其妻白润花争吵、厮打。贺德胜随即持斧子朝万德焕、杨红梅头部砍击,致万德焕、杨红梅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随后,贺德胜又持斧头在自家院内、院外和万德焕家门口将万德焕的四名子女(最大9岁,最小1岁)砍死。

  案发后,贺德胜潜逃,于2008年9月10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贺德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贺德胜不服,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3年9月19日第3版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