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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执行梦,我一直在路上
作者:甘泉法院 刘佳   发布时间:2013-06-02 14:33:43 打印 字号: | |
  不知不觉中进入法院已有四个年头,回首这四年的收获,觉得自己褪去了些许青涩,增添了几分沉稳。原本不是科班出身,但是加入到这个神圣职业的队伍中后,深感责任重大,也让我更加懂得了男人的担当与梦想。近日,一件普普通通的执行案件让我体会到工作带来的满足、喜悦,更坚定了自己朝着梦想的路上不断前行。

  2012年11月的一天下午,家住甘泉县县屯村的宋某在城郊的工地打工,突然接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妻子委屈的哭声,宋某赶忙回到家中并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五月份,宋某的邻居王某因修建涉及宅基地纠纷与宋某家已争吵多日,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不仅未见好转且矛盾日渐升级。由于宋某一家人为人老实忠厚,王某又是远近闻名的“老赖”。所以在每次争吵中宋某总受到王某言语上的侮辱,还被王某侵占了他家的路。当天下午,王某带着一身酒气来到了宋某家想找宋某谈宅基地事情,在和宋某妻子曾某的一番争吵之后,两人开始了肢体冲突,导致曾某受了轻伤。宋某回家之后及时拨打了110,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某一直拒绝向曾某赔偿医疗费。曾某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以曾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判决王某支付曾某各项赔偿5800元。

  判决虽然下来了,官司也打赢了,但是半年后宋某还是没拿到对方的赔偿款。原来王某曾扬言,如果宋某敢和他索要医疗费,他就让宋某在村子里呆不下去。老实巴交的宋某无奈中又找到了办案法官,办案法官及时帮助宋某申请强制执行。我在收到案卷并了解情况后,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受到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震慑力下,王某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扭转双方当事人的僵持局面,在我与同事多次调解下双方还就宅基地问题达成共识。之后,王某也对我们说出了心里话:“谢谢你们让我清醒,以前我在村子里做事有些太过分,邻里关系没处好,自己也觉得没人和我交往,通过这件事情我深深的感觉到做人做事要讲理,如果早走法律程序的话哪有这样事情发生呢,你们放心,今后我与宋某还是好邻居。”当我们坐上回单位的车时,看到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景。这时,听到广播里传来了“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执行梦”,和谐的梦-----我的梦、你的梦、也是大家的梦。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