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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有感
作者:宝塔区法院 秦志鹏  发布时间:2012-08-07 17:22:16 打印 字号: | |
  2005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法官基本行为,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从坚定政治信念、 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坚持审判独立、保持司法廉洁、加强职业修养、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各个方面,从立案、庭审、诉讼调解、文书制作、执行、诉信访处理、业外活动各个环节对法官提出了详尽的要求,若每位法官能够认真学习,必定能够提高法官素质,在社会上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增强司法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党的执政地位。

  《规范》提出的要求牵扯到方方面面,但我认为最根本的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若一名法官从内心深处树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念,其它规定通过学习领会,才能落实到实处,若内心深处没有真正树立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念,《规范》的其它要求无论如何学习,也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永远落实不到实处,永远是空的,司法权威根本不可能树立起来。因此我想就如何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念,谈谈自己的想想。

  有人说,法官待遇低,影响了这一信念的树立。其实,这些法官,这些人缺乏到基层,缺乏深入实际。在“五月人倍忙”的季节到田间走一走,体会一下“脚蒸署土气,背灼炎天光”情景,内心深处会不会有“今我何功德,岁晏有余粮”的自惭;在三九严寒,在冰天雪地,在城市的里巷古通中,卖煤人满面苍苍,衣裳褴褛,吃力蹬着三轮车的情景,我想绝大多数法官都曾目睹过,目睹这一情景时不知人们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想到《卖炭翁》中描述的“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会不会想到,我们国家还不富裕,有一部分人温饱还没有解决,在这种条件下,国家给法官提供的奖金工资、办公条件已经够“可以”了,不应有更多的苛求,同时国家给法官提供医疗保险,还免费提供服装。作为法官是否应多想想每日自己为国家,为百姓做了哪些贡献,该不该每日扪心自问,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百姓么?

  当然仅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念,不去学习《规范》的其他要求,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一信念,同样是不行的,要不断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