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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忙竟致残 “三问三解”谱和谐
作者:延长法院 冯焕琴 白雪琴  发布时间:2012-06-27 15:23:56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下午,延长法院张家滩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至此,原、被告长达一年多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并且原、被告均表示日后要像事发前一样,继续互帮互助,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2010年11月16日,原告李小军干完农活返回时恰逢被告王宏伟准备发动旋耕机,便上前帮忙,不料机器转速很快,反弹起来的摇把将原告李小军的右手腕打伤,后被某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骨质疏松症,共花去医药费32532元。出院后,原、被告多次协商处理此事均未果,被告认为虽然原告帮忙是出于好心,但其本就患有骨质疏松症,故应承担部分医疗费,而原告认为帮忙是出于好意,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自己不能既承受身体上的疼痛和精神上的打击,又承担医药费,否则就没有天理了,无奈原告只好兴诉,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0元。

  承办法官经认真分析后认为,该案件涉及邻里关系,如果处理不好,不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无法缓和,更会使村民对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做法有错误的认识,进一步影响村民之间和谐相处,故法官分别多次到原、被告家里进行劝说,并深入当事人所在的村庄进行走访调查,对两家关系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深入基层一线调查后,冯法官得知原本两个人关系很好,之所以现在关系如此僵硬,是因为原被告二人因伤情鉴定一事造成了误解。掌握了矛盾的焦点后,冯法官二次开庭审理,进入庭后调解阶段后,冯法官耐心细致地从法律关系、风俗民情、邻里关系等多方面、多角度出发,给当事人讲道理、摆事实,合议庭其他成员亦趁热打铁,不断做着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下午3点到晚上8点,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被干警们耐心态度和敬业精神所感动,原本冰冷的两颗心逐渐温暖,最终二人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王宏伟赔偿原告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000元。

  法官寄语:此案的审结提醒我们,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的前提下,还应多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对案件的看法,并深挖法律关系之外引起矛盾发生及导致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