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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财物促执行 多年欠款一朝清
作者:吴起法院 梁志喜  发布时间:2012-05-29 09:15:39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申请人李东接过案件款时激动地握住吴起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说:“还是你们法院有办法,我足足要了三年的钱,你们法院一天就给我要回来了。”

  2008年,杜某因建房需要将塑钢门窗一事承包于李东,工程完工后,杜某却一直推脱不支付李东工程款。无奈之下李东于2011年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由杜某支付李东工程款137050元。后杜某拒绝履行调解书,2012年5月李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李东申请执行杜某承包合同一案后,执行法官审查时得知,杜某收入稳定,且拥有一辆高档小轿车。得知这一情况,执行人员立即赶到杜某家中找其谈话,并扣押了杜某的私家轿车。随后杜某表示愿意履行所有义务,并立即支付了所有案件款。执行法官及时解除了对杜某私家轿车的扣押,此案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