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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情调解后 人死债仍还
作者:吴起法院 张永坚  发布时间:2012-05-22 16:32:43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吴起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敏(化名)起诉被告张虎(化名)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李敏诉称,其丈夫刘三平(化名)在2010年借给张虎5000元,当场立了字据。2011年7月份刘三平因病去世,因家里生活比较困难,李敏多次向借款人张虎讨要,张虎刚开始以没钱为借口推诿,后来则直接不承认有借款这件事。张虎辩称,他从来没有借过刘三平额钱,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因此不存在偿还之说。面对这样一起陷入僵局的案件,笔迹鉴定是很好的办法,鉴定之后就可以确认欠条是否为被告所写,但是笔迹鉴定起来一则比较慢,二则也造成当事人诉讼费用的增加,为了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承办的法官没有直接走笔迹鉴定程序,而是再一次耐心被告人的工作:“张虎,刘三平现在死了,李敏家里的生活确实比较困难,这你也是知道的。据我们的了解,刘三平生前和你关系非常好,试想,如果关系不好谁会借钱给你却不要利息的,现在他家里这种情况,你不能帮助他家里,至少你也得把借他的钱还给他家里人,做人不能愧对自己良心……”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张虎当庭给付了欠款,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法官寄予: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亲朋好友、熟人之间借贷最好立借据,尽量不要口头交易,涉及较大数额,应抵押担保。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