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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村串户五人组 偷狗领刑十个月
作者:子长法院 田家军  发布时间:2012-05-22 16:01:04 打印 字号: | |
  子长县五名男子为谋取非法利益,驾驶租赁汽车,携带编织袋,走村串户,趁机盗狗。他们运用这种手段共盗取他人家狗7条,获利0.24万元,终于案发。5月21日,子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白进(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五百元。其余四人另案处理。

  法院查明,2011年11月间,白进等五被告利用从子长县永顺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车牌为陕J42960的黑色桑塔纳小轿车,先后四次走村串户共盗取他人家狗7条,获利0.24万元。12日,在该县玉家湾镇盗窃徐云(化名)家狗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