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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不慎现纠纷 倾情调解化干戈
作者:吴起法院 宋波  发布时间:2012-04-25 15:30:00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吴起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原告胡庆(化名)当庭拿到了自己应得的19000元。

  2006年7月份,原告胡庆与被告马江河(化名)及被告妻哥李玉明(化名)三人合伙出资购买山东临工装载机一台,共同经营,共负盈亏。2008年9月份,三人协商将该装载机作价卖与被告及其妻哥,主要由被告妻哥李玉明经营,原告胡庆不再参与合伙,当时账务结算后,李玉明给胡庆打下39000元欠条。2009年,李玉明因病去世,该装载机便由马江河经营,二人合伙的债务也由马江河负担。胡庆便找到马江河索要欠款,马江河以其妻哥李玉明与胡庆账务不清及其与胡庆之间还有经济问题没有算清为由拒绝给付,后胡庆多次找马江河要求算清账务,偿还欠款,但马江河均不予理会。无奈之下,胡庆于2012年2月份向法庭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件首先应算清合伙期间的账务及原、被告之间的账务,其次从原、被告友情方面入手化解纠纷,维护和谐。准备充分后,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叫到法庭,当面清算账务,清算的结果是被告马江河共欠原告胡庆25000元。但是被告马江河还是不愿给付这么多,因为这笔账务是其妻哥与胡庆之间的,同时在他与其妻哥李玉明合伙时,由于李玉明经营不善又欠下了不少债务,他自己也很吃亏,他希望原告看在多年的情分上能少一些。承办法官看到了一线希望,便耐性的从友情方面给原告做工作,经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后达成协议:被告马江河当庭给付原告胡庆19000元。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