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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耍赖不履行 法官巧用电话促执行
作者:吴起法院 张艳霞  发布时间:2012-04-18 10:17:24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吴起法院法官更新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现代通讯设备,在温情电话的说服下,被执行人如数履行了案件款。

  2011年1月,被告催杰雇佣原告赵健给其驾驶解放牌半挂车,当时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原告一致为被告驾驶车辆至同年5月1日,期间被告给付了原告部分工资,仍下欠10000元,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2011年12月20日,原告诉至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1000元,被告当庭给付原告3000元,余款于2012年4月1日前付清。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通过熟人了解到被告现在有履行能力,然后给被告打了一个温情电话。电话中,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其中的厉害关系,讲明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又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讲到个人的信誉问题,尤其是生意人,个人信誉至关重要。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和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到法庭交了全部案件款。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