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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山 那事 那些人
——记到老庙法庭的第一天
作者:洛川法院 丁扬帆 杜秀娟  发布时间:2012-04-18 08:59:0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4月16日,那是难忘的一天。

  2011年7月13日,我走出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大门,经过四年的法律学习,我怀揣着沉甸甸了理想,踏上了我的寻梦之路。通过2011年的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到洛川法院,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经过单位半年的培训,荣幸的分配到洛川县老庙法庭,2011年4月16日,那是我和杜秀娟到老庙法庭报道的第一天,带点欣喜,带点激动。老庙法庭并不大,人也不多,但是经过了解情况,知道了老庙法庭辖4个乡镇,人数超过六万人,看到杨庭长黑白相间的头发,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小丁,秀娟,准备一下相关材料,咱们去趟村里”,庭长的话将我从沉思中拉回来,经过五十里的颠簸行程,我们一行五人,终于到了石泉乡西石泉村,走进当事人的院子,我本以为这是一个废弃的院落,两孔窑洞在这春天的沙尘风里摇摇欲坠,走进了当事人的家里,所谓的家具就是一张看不出年代的小木桌和几个小树墩,加上一张土炕和土灶台,就是这个家的所有,主人是一个聋哑的中年人和一个半大的孩子,我真不知道怎么向他们说起孩子母亲坚决要求离婚的诉求,我们试图经过孩子和他的父亲交流,让他父亲明白自己婚姻的处境,孩子含着眼泪说,“我没办法和父亲说这些话,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说的,…”,就连杨庭长、贺法官和张法官这些看惯了分分合合的人,也只是低头抽着烟,那种场景,我这辈子都不想看到、我相信所有的人也是,经过一支烟的沉默,杨庭长通过手势比划,和父亲交流,父亲似乎明白了一些,因为我看到了父亲的眼神和我们进门时迎接客人的那种喜悦不同,也只是低着头抽着闷烟,似乎烟草可以麻醉这一切的痛,突然我也想抽支烟,是不是可以抑制我的眼泪。在走的时候我们将案件有关送达材料留下,和孩子做了谈话笔录,我急迫的想回到法庭,想见见这位母亲,这个家可不可以不散,这种痛我们能不能不经历。

  我满脑子的法律,可是现实的案件让我眩晕,让我无所适从。这一天,我把法律从头学起,这一天,我将欣喜和激动写入悲伤。

             我不是没有笑,那是因为我总是含着泪

            我不是不懂梦想,是现实的残酷总让人悲伤

           我不是不会抬起头,是法官沉甸甸的责任在肩上

         我们不是讨厌轻松自在,是为了这里没有悲伤和分离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