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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耕种起纠纷 打伤他人需赔偿
作者:吴起法院 宋波  发布时间:2012-04-18 08:51:28 打印 字号: | |
  相邻耕地界不清,擅自耕种遭人打,看病花钱无处寻,法院判决领赔偿。4月16日,吴起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蒋庆(化名)赔偿原告王宇(化名)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00元。

  原告王宇与被告蒋庆系同村村民,两家世代相邻耕种,由于一场大雨使得相邻地的地形发生了变化,两家的耕地地界不清。2011年4月,王宇在“自己”的地上耕种时,蒋庆出面阻挡,二人你争我吵后发生斗殴,蒋庆拿起铁锨将王宇打倒在地,王宇家人报警后将王宇送到吴起县人民医院救治。该辖区派出所查清案情后给予蒋庆罚款200元处罚。王宇被诊断为前额软组织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7500元。后经村上调解,两家的地界划分清楚,但蒋庆拒绝赔偿王宇的医疗费。无奈,王宇只得起诉要求蒋庆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权受法律的保护,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该案被告蒋庆将原告王宇打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