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办案 > 案件快报
操作不慎砸伤手指 诉讼外调解化纠纷
作者:黄陵法院 苏静 贺晓鹏  发布时间:2012-04-17 17:44:24 打印 字号: | |
  “真是没想到呀,法庭咋这么快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在店头法庭调解室内,刘爱阁(化名)拿着赔偿款感动的说着。4月17日,黄陵法院店头法庭当日诉讼外调解了一起纠纷。

  河南商丘农民工刘爱阁随丈夫来到店头打工为生。2012年4月9日,在工头齐达和承包的工地干活时,因操作不慎被钢管砸伤手指,当即被送往店头镇420医院治疗。在刘爱阁手指伤势未愈的情况下,齐达和支付455元后停止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4月17日,刘爱阁丈夫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来到店头法庭求助。

  了解情况后,贺庭长立即电话联系到齐达和,请他到法庭处理此事。在齐达和来到法庭后,贺庭长耐心给其讲明雇员在工作期间受伤雇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再者刘爱阁属弱势群体,从情理上雇主也应予以照顾。经过一番于情、于理、于法的开导,齐达和低下了头,并表示愿意赔偿。考虑到刘爱阁伤势轻微,花费不会很大的实际情况,对刘爱阁解释其提出过高请求不合情理的地方,最终在一方愿意赔偿,另一方愿意让步的情况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齐达和当即支付刘爱阁医疗费400元。

  虽然只是几百元的小纠纷,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看着双方都满意的走出法庭,能够及时化解纠纷,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是雪中送炭。
责任编辑:黄陵法院 苏静 贺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