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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闹纠纷 诉调对接解恩怨
作者: 甘泉法院 孟安平 曹江平  发布时间:2012-04-09 17:43:52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甘泉法院采取诉调对接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2010年正月初十,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口头约定,从当日开始,由被告赵继贵为原告王新顺放羊耕牛两头,原告王新顺每月支付被告赵继贵劳务费120元,双方未约定耕牛发生意外死亡时的责任承担事宜。同年7月24日晚,原告的一头耕牛发生意外,窝在沟里,第二天被告通知原告该牛已经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将牛肉牛皮卖掉获利1200元。原、被告对赔偿事宜经协商未果,原告便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元。

  鉴于该案原告系间歇精神病人,被告系孤寡老人,又无生活来源,法院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2012年4月5日,法院与原、被告所在的道镇政府、道镇司法所取得联系,采取诉调对接,由法院主持,道镇政府负责人、道镇司法所所长、道镇政府民政站负责人、原、被告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直接参与下进行了调解。经调解,被告赵某自愿返还原告王某牛肉、牛皮款共计1200元,并酌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元。道镇政府负责人当场表示由道镇民政站从救济款中对原告赵继贵生活救助2000元。

  协议达成后,原告满意地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