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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法院和谐执法 助力黄帝陵建设
作者:黄陵法院 苏静  发布时间:2012-04-01 17:56:57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原黄陵县农机公司办公楼在一阵阵尘烟中轰然倒塌,影响黄帝文化园区建设的最后一道障碍被顺利拆除,黄帝陵管理局工作人员高兴的对法官说:“是人民法院为黄帝文化园区的建设立了头功,谢谢……”一起历经7年,经过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未果,极有可能形成上访的案件,在法院法官的协调下和谐解决。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1992年应全球华人的共同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整修黄帝陵工程,经过十多年建设黄帝陵景区建设初具规模。但由于黄帝陵景区处于众单位及居民区中,不但限制了景区建设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景区环境。

  2005年处于景区周围的黄陵县农机公司在改制后,黄陵县人民政府根据黄帝陵景区建设的需要,将农机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土地全部划拨给黄帝陵管理局。由于居住在农机公司办公楼的赖某等人经济十分困难,又无其他住房,且农机公司在改制中未能彻底解决赖某等三名职工的遗留问题,三名职工拒绝搬迁。几年来通过黄帝陵管理局、县经济发展局、县征收局、农机公司留守处等单位多次与赖某等三名职工协调均未取得任何效果。2011年根据陕西省政府11号专题会议纪要、延安市政府35号《关于加快黄帝文化园区建设步伐》的专题会议纪要。原农机公司办公楼所在地正处于规划中的黄帝文化园区,2012年清明节必须开工建设,而赖某等三户职工态度强硬拒绝搬迁,还表示要上访。为促进黄帝文化园区重大工程的建设,2012年3月27日黄陵县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调解的办法介入拆迁。由于赖某等人与原农机公司之间的矛盾较深,对抗情绪大,得知法院工作人员来时,情绪激动,不予配合。法官在根据案件特点深入实地进行察看,查清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再次做赖某等人的工作,终于创造了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的机会。法官在听取了赖某等人和黄帝陵管理局、农机公司留守处的意见后,以群众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从法律、大局的角度做和解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县相关部门解决了三名职工的遗留问题。经过三天努力终于使黄帝陵管理局与赖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3月30日前全部自行搬迁。使一起及有可能影响黄帝文化园区重点工程建设、形成上访的拆迁活动,在人民法院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壬辰年清明节祭祖献上一份特别的礼物。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