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延安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通报了2011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评查情况,系统学习了省法院修订后的“三项制度”,重点安排部署了2012年执行工作。延安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分管领导,执行局局长和延安中院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了会议。
延安中院副院长马义在深入分析当前执行工作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要求,2012年全市法院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执行措施,切实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一要继续清理遗留旧案,切实做好上年“回头望”工作;二要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狠抓执行案件质量,提高执行案件效率;三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四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能动司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五要继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行;六要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形成执行合力。他强调,基层法院主管院长要将会议精神向院党组做作专项汇报。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巩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