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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在延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作者:宣教处 闫涛 贾玉玉  发布时间:2012-03-01 14:24:21 打印 字号: | |
  • 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在延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 延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现场
  2月29日,延安中院院长冯迎春在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法院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全市法院五年来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深刻分析了在审判管理、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任务。

  冯迎春院长从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一是狠抓审判第一要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执行工作出现了新局面。全市法院五年累计受理案件70944件,审(执)结69872件;其中2011年受理16530件,审(执)结15458件,与2006年相比,收案数净增4784件,增幅达40.7%。二是增强能动司法意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大局迈向了新起点。探索建立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预先审查机制”,先后参与重大行政事务法律风险评估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论证102件,庭外协调解决行政纠纷153件,受到上级法院肯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三是不断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司法管理步入了新台阶。2010年10月全面启动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法院2011年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回落到10%以下。 四是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践行司法群众路线,司法为民登上了新台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先后6次邀请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审判、了解司法,增进了群众对法院的理解。五是狠抓法官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能力,队伍建设走出了新路子。先后举办物权法、合同法等业务培训班26期,选派803名法官参加了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法官干警人均培训1次以上。六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发展出现了新活力。中级法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报告指出,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提升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这一总体任务,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着力”:一要坚持以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首要任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三要坚持以法院改革为基本动力,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四要坚持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五要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六要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要保障,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