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自2010年11月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判后调解与判后和解相衔接”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民事案件调解率连年上升,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道德品质高尚、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公正廉洁司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褒奖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的蓬勃开展,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延长县人民法院、黄龙县人民法院、延川县人民法院3个单位“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彩虹等16位同志“调解能手”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体法官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调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附件: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名单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1、第一名 延长县人民法院
2、第二名 黄龙县人民法院
3、第三名 延川县人民法院
二、调解能手(16人)
刘彩虹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周俊杰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
许 斌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演晴利 宝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
田宏伟 吴起县人民法院洛源法庭庭长
李 明 志丹县人民法院旦八法庭庭长
王向龙 安塞县人民法院砖窑湾法庭代庭长
张永红 子长县人民法院涧峪岔法庭庭长
徐春勤 延川县人民法院永坪法庭助理审判员
王 欣 延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乔文博 甘泉县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
马亮亮 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庭长
段交平 洛川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任
赵双发 黄陵县人民法院隆坊法庭庭长
贺延龙 宜川县法院民庭庭长
杨武生 黄龙县法院民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