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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2-26 14:51:45 打印 字号: | |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自2010年11月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判后调解与判后和解相衔接”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民事案件调解率连年上升,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道德品质高尚、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公正廉洁司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褒奖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的蓬勃开展,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延长县人民法院、黄龙县人民法院、延川县人民法院3个单位“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彩虹等16位同志“调解能手”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体法官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调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附件: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名单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调解能手名单

一、先进集体(3个)

1、第一名   延长县人民法院

2、第二名   黄龙县人民法院

3、第三名   延川县人民法院

二、调解能手(16人)

刘彩虹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周俊杰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

许 斌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演晴利     宝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助理审判员

田宏伟     吴起县人民法院洛源法庭庭长

李 明     志丹县人民法院旦八法庭庭长

王向龙     安塞县人民法院砖窑湾法庭代庭长

张永红     子长县人民法院涧峪岔法庭庭长

徐春勤     延川县人民法院永坪法庭助理审判员

王 欣     延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乔文博     甘泉县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

马亮亮     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庭长

段交平     洛川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任

赵双发     黄陵县人民法院隆坊法庭庭长

贺延龙     宜川县法院民庭庭长

杨武生     黄龙县法院民庭庭长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