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做好年度考评工作,及时搜集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受表彰奖励情况,现就搜集上报2011年度受表彰奖励情况通知如下:
一、受表彰奖励要求
1、时间要求:所受表彰奖励必须是对两级法院集体和个人2011年度工作的表彰。
2、级别要求:被授予的表彰奖励须为两级法院集体和个人荣获的市级以上表彰。
3、类别要求:两级法院集体和个人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所获得的荣誉。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受表彰奖励情况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印章后,于2月6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报中级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2、上报时,须同时提交授予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没有正式文件作为依据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此次统计后获得的表彰奖励,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贾玉玉
邮 箱:yazyzzb@163.com
电 话:2117039
传 真:2113497
附件:受表彰奖励情况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邮箱yannayantao@163.com, 密码:2117039)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