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对延安中院冯迎春院长进行了采访,详细了解了“一线审判模式”的产生背景、基本内涵、主要做法和成效。
冯迎春院长在采访中谈到,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形象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延安中院党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紧紧围绕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9年创设并推行了“一线审判模式”,其基本内涵是: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实行便民诉讼在一线、查明案件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改革发展在一线、争创一流在一线。
“一线审判模式”和以前的审判模式相比,根本区别在于,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贯穿到司法实践中,做到“分析认定事实深入到案件发生第一场所,调解息诉体现在审判执行的第一环节,案件庭审场所延伸到基层第一前沿”。其最为显著的特点,一是可以使法官深入一线,了解群众对案件真实情况的反映,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查清案情有很大帮助。二是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这种方式,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解决了与群众的感情问题。
实践证明,“一线审判模式”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法官的形象也得到很大改观。与此同时,延安法院的审判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呈现出诉讼案件数量连年下降、民事案件调解率连年上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连年上升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