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延安中院: 打造“四位一体”诉讼网络
作者:宣教处 闫涛  发布时间:2011-12-12 10:02:39 打印 字号: | |
  延安中院在精心调研矛盾纠纷形成原因、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探索建立源头预防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诉讼网络,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所谓“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诉讼网络,即以基层法院立案庭和派出法庭为诉讼服务中心,在辖区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巡回审判站,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一个诉讼联络点,聘请一名兼职调解员。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诉讼服务中心50多个、巡回审判站125个,诉讼联系点1340多个,聘请兼职调解员1340名,基本实现了诉讼网络全覆盖的目标。

  全市法院依托四位一体诉讼网络,坚持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普遍与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庄建立起共建机制,通过召开意见征询会、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深入当地居民走访调研,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同时,依法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便捷可靠的法律服务,防止居民因法律知识欠缺而陷入纠纷。有的巡回审判站和诉讼联络点将工作规范和流程予以公示,免费发放“友情提示”和诉讼指南等便民手册,并设计了格式化的诉状、调解笔录、裁判文书,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指导他们准确表达自身诉求,引导他们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处理纠纷。

  坚持诉讼程序便民化。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络远程审查立案,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因行动不便、路途遥远带来的困难,并且降低了诉讼成本。推行诉讼引导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确定一名法官专门为当事人提供业务咨询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诉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推行“院(庭)长接待和预约接待”制度,对于当事人要求特定院(庭)长接待出面接待的,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约定时间和地点,专门安排该院(庭)长负责接访。推行“巡回审判”,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感受得到的方式审理案件,使得群众切身体验司法的公正、权威与高效。

  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逐步形成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判后调解与判后和解相衔接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部分法院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同时,创建了“特邀调解员”资源库,从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廉政监督员、村(居)委员干部、群团组织干部、专业人士及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中聘任“特邀调解员”,通过委托、邀请和指导这些“业余法官”来处理民事纠纷。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