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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克顽疾 和解成效显和谐
作者:安塞法院 高明照  发布时间:2011-11-29 17:55:48 打印 字号: | |
  为了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安塞法院的法官们先后11次到申请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耐心劝说、疏导工作,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场长达2年的矛盾纠纷;为了使这一件重大涉府案件万无一失地得以执行,以院长刘卫中为组长,成立执行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执行工作会,认真分析研究案情,想方设法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最终将这长达2年之久的涉府案件和解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邱某与被执行人安塞县电影管理站房屋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邱某经与被执行人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11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安塞县电影管理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合议庭告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2011年5月25日前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承办人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安塞县电影管理站向本院申报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收入,只有一台农村流动放映车。

  判决查明申请执行人原租赁被执行人位于安塞县前街的房屋经营幼儿园,并对其房屋进行了大面积装修,后因为政府统一城建规划将其拆除,经多次上访和协商未果后诉到法院。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安塞县支行有开户账号并有部分资金流动,为了使执行工作起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上级单位和县政府协调。执行局于2011年6月10日紧急合议,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召集县拆迁办、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座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申请执行人邱某主动放弃1万元,拆迁办积极协调资金,被执行人于2011年11月25日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行。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