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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调解纠纷 工人领钱喜上颜
作者:吴起法院 宋波  发布时间:2011-11-10 09:43:52 打印 字号: | |
  11月7日,吴起县人民法院洛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雇主与工人握手言和。

  2008年3月份至2009年7月10日,被告庄某雇佣原告胡某给其开油罐车,月工资4500元,庄某共欠胡某工资1.8万元,从2009年7月10日起胡亚东因有事便叫其姐夫齐东给其顶班2个月,庄某共欠齐某9000元,齐某的工资是由胡某与庄某结算。后胡某多次向庄生起索要,但是庄某一直推托不给,故起诉要求庄某支付工资27000元。

  法庭法官拿到案子后,仔细查看诉状、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最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主要出现在庄某给胡某打下的欠胡某工资的欠条上,欠条上所写欠胡某工资的大写是壹万仟元整,未写几千元,而小写是1.8万元,庄生起欠齐东的工资没有纠纷。庄某来到法庭后只承认欠胡某1万元,欠条上的数字是书写错误,我庭法官耐心的给庄某、胡某做工作,摆事实,最后庄某答应给付工资,但是请求胡某可以少要一些,胡某看到庄某诚恳的态度上答应了庄某的请求,最终被告给付原告及其齐某的工资共计2万元,二人握手言和,胡某拿到钱后喜笑颜开。

  至此,该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挽回了打工者的损失,缓和了雇主与打工者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