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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援建任务 增进互动交流
延安法院与西藏普兰法院缔结为友好法院
作者:宣教处 闫涛  发布时间:2011-10-28 11:07:54 打印 字号: | |
  • 延安中院副院长雷钧向西藏普兰法院捐赠笔记本电脑
  • 西藏普兰县法院院长向延安中院赠送礼物
  • 延安中院与西藏普兰法院缔结友好法院仪式
  10月27日下午,延安两级法院与西藏普兰法院缔结友好法院仪式在延安中院隆重举行,标志着延安法院援建西藏法院进入新阶段。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国庆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延安两级法院与西藏普兰法院正式结成友好法院。随后,延安中院向西藏普兰法院捐赠笔记本电脑20台,西藏普兰法院次仁朗杰院长亲自向省法院和延安中院领导献上哈达。双方还就就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开展延安精神与老西藏精神融合教育进行了深入交流。

  省法院李国庆副主任指出,援藏工作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也是建设新西藏、推进西藏跨越发展的的重要举措。延安中院从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号召,为陕西法院支援西藏工作树立了榜样。普兰法院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发扬老西藏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是陕西法院学习的榜样。他希望,延安两级法院与西藏普兰县法院相互学习、加深交流、增进友谊,携手创造美好明天。

  延安中院副院长雷钧表示,双方还将探索和建立两院领导定期联系制度,相互通报各自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相互传递本院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成果,相互探讨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并积极开展延安精神与老西藏精神的融合教育;建立人才交流机制,选派审判业务骨干到对方法院短期挂职锻炼,提高两院法官的办案能力。同时,延安法院将充分尊重藏族干警的民族传统,安排好挂职交流人员的工作、学习与生活。

  西藏普兰法院次仁朗杰院长对陕西高院、延安法院给予普兰法院的大力援助表示衷心感谢。他同时表示,普兰法院干警在交流学习期间,将认真学习延安精神,将延安精神与老西藏精神融合起来;认真学习延安法院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为维护西藏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