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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义副院长到宝塔区法院检查指导法警工作
作者:法警支队 樊宁  发布时间:2011-10-24 16:54:05 打印 字号: | |
  10月20日上午,延安中院副院长马义带领法警支队政委高亚非一行到宝塔区法院检查法警队工作。

  马义副院长先后检查了宝塔区法院的机关安保、监控设备、审判庭、羁押室和警用物资装备。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详细了解了宝塔区法院法警大队的队伍建设情况。

  听取汇报后,他指出,宝塔区法院刑事案件多、押解路途长、任务非常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千万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对干警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给予生活上的关爱,随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所有干警的积极性。他要求,在以后的押解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在押解人犯时必须使用专用囚车,由专用指挥车鸣笛警示开道。囚车和指挥车必须配有专职驾驶员,不得兼职。二是在每次押解中必须有正式干警带队,统一协调指挥。三是押解人员必须佩戴一定数量的枪支,其他出警人员必须全副武装佩戴单警装备。同时,对于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以全面提升警队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为审判服务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