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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情面不打借条,借贷款项定难讨还
作者:志丹法院  发布时间:2011-10-20 15:37:23 打印 字号: | |
  现实中很多时候熟人之间碍于情面,借款时出借方都不愿意要求对方出据借款凭证,一旦对方无力偿还,或有意赖帐时,债权人常因没有证据而导致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1年10月18日,志丹法院行政庭现场成功调解、执行了一起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洁(化名)与被告杨丽(化名)均是志丹县外来生意人,平日没事便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逐渐成了麻将桌上的“麻友”。李洁平日为人性格豪爽,出手大方,外加杨丽对李洁照顾有加,每次打完麻将一起外出吃饭从不让李洁掏钱,没事还约李洁一起逛街,这让李洁觉得杨丽就像自己的亲姐妹一样,逐渐产生了很深的信任感。2009年7月,杨丽在和李洁一起打麻将时提出自己最近要接一笔生意,需要资金疏通关系,问李洁能不能帮她的忙,李洁想到平时受到杨丽的照顾及她的威信,当即答应借杨丽5万元。因为顾及朋友的面子,李洁并未要求杨丽打借条。杨丽拿到钱后,声称李洁是个值得交的好朋友,并承诺赚到第一桶金的时候连本带利返还。但未想借到钱后,杨丽就如失踪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在李洁面前。此时李洁开始有些担心,因为她借给杨丽的钱,是自己家买房子的钱,如果不能按时交款的话房子就没着落了。正当李洁为借款的事焦急万分的时候,杨丽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声称自己最近一直在西安忙生意的事情,没有时间和她联系,现在生意已经谈成了,可资金很紧张,一时无法还款,希望能宽限自己一段时间。李洁看着杨丽如此坦诚,便答应再宽限一段时间。未想到李洁交房款的时候,杨丽再度“消失”。万般无奈之际,李洁将杨丽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急需用款,在弄清事情始末之后承办法官便立马展开调查。根据李洁提供的相关信息,法官最先找到了杨丽在志丹的亲戚,几经周折方找到杨丽本人。杨丽虽承认自己借款的事实,但一口咬定自己没钱可还,5万外加1万利息自己根本拿不出来。承办法官给被告杨丽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召集了她的亲戚一同进行调解,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借贷纠纷等相关法律知识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最终,在法官的调节下,杨丽认识到自己不应赖账不还,也明白了发家致富的根本是努力奋斗,而不是借钱不还。经过法官的巧妙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本金5万元,利息1万元原告不再予以追究。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