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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法院贯彻全省法院院长研讨会议精神 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洛川法院 赵永刚  发布时间:2011-09-08 10:40:10 打印 字号: | |
  9月7日上午,洛川法院组织召开贯彻全省法院院长研讨会议精神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推进会。会上,成建民副院长宣读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并就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院长白卫星传达了全省法院院长研讨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法院安东院长《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不断提升司法水平》的讲话;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他要求,各业务部门及全体法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研讨会议精神,积极投身到“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努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一要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切实形成理论自觉和实践认同。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的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主要内容及其运用原则,自觉触及和批判我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改变思维习惯,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二要深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坚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解民忧、暖民心的过程。三要扎实开展审判“五进”及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活动,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坐堂问案和实地调查结合起来,把法律规定和群众意愿结合起来,使司法裁判的过程和结果都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四要坚持开展“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通过多种途径汇聚民意,倾听民声,使裁判过程有群众参与,裁判意见听取群众建议,裁判结果顺应民意民愿,把裁判建立在最广泛的民意认同之上,认真体察和重视社情民意。五要不断促进司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学习研究,探索人民司法工作规律,把握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克服工作中的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盲目性,增强工作的客观性、全面性、深刻性和预见性。六要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大整顿,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队伍管理不到位和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