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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
作者:富县法院 霍广升 王辉  发布时间:2011-09-01 11:44:59 打印 字号: | |
通报会现场
  8月31日,富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2011年上半年所办结各类案件的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通报会上,霍广升副院长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了详细通报。2011年上半年,共收案484件,结312件,未结172件,结案率为64.5%。其中:调解162件,撤诉37件,调撤率为63.8%,调解兑现101件,调解兑现率62.3%。判决110件,裁定3件。全院参与评查的案件99件(判决案件和执行案件),总得分9142.5分,平均得分92.35分。刑事案件平均得分92.44分,民事案件平均得分88.11分,执行案件平均得分93.42分。全院评出优秀案件30件,良好68件,合格1件,不合格0件。

  通过评查,今年所办案件有以下特点:第一,参评案件质量总体较去年有大幅度提高,优秀和良好案件比例增大;第二,案件、立案审查、开庭宣判、案卷装订等均能严格执行规定,各种程序的笔录均采用电脑打印;第三,民事案件调解率、调解兑现率、执行案件执行兑现率明显提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兑现率亦大大提高;第四,民商事案件证据保管手续齐全,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大多数法官出具了证据收条;第五,大多数案件裁判文书符合格式要求、语言、文字表述通顺,且附有法律条文,以释明法律。

  通过评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第一,信息表填写不全或无接收人亲笔签名;第二,无密封条;第三,备考栏未填写;第四,送达回证一人签名;第五,庭审笔录未逐页签名;第六,页码编写不全,背面有内容而未编页码;第七,审理报告无承办人亲笔签名;第八,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第九,均未按期归档等。

  针对案件评查结果,刘尚军院长强调指出,要切实重视案件质量,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严格按照省法院制定的案件质量标准办理每一起案件,决不忽视何问题或瑕疵。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