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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队伍管理精细化 实现考核评价科学化
延安中院全面推行法官工作日志和业绩档案
作者:延安中院 闫涛  发布时间:2011-08-19 18:38:23 打印 字号: | |
  延安中院在开展“创新措施落实年”和“审判管理加强年”活动之际,全面推行法官工作日志和业绩档案,有效实现了队伍管理的动态化、精细化和业绩考评的规范化、科学化。

  该院本着队伍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静态型向动态化转变”的理念,要求全体法官干警把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和计划渗透到日常管理每一天,翔实记录当天的工作计划、进展及完成情况,并畅谈在从事审判、执行、政务等各项事务中的心得体会。由政治部不定期地对法官工作日志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干警不认真、如实记录工作日志的,认定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法官干警也可以在工作日志中与院领导进行“民意沟通”, 提出涉及领导班子、审判管理、司法改革、政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由政治部汇总梳理后交院领导阅处,处理结由政治部向当事人反馈。

  该院还出台了《关于建立法官业绩档案的实施意见》,为89名法官干警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业绩档案区别于人事档案而单独建立,主要囊括法官个人教育培训材料、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材料、理论素养材料、奖惩材料以及最具代表性的审判成就等。按照“分工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政治部统一管理法官业绩档案,由各业务庭填写相关表格;立案庭审核填写超审限案件数;研究室提供发表专业调研文章数、发表刊物级别、论文获奖级别及司法建议数;监察室提供改判、发回重审、一审对二审改判异议、上级督办、群众反响强烈案件中违法审判、一般差错案件数,被投诉并查实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审查结论材料;审判管理办公室收集、提供案件评查结论材料、法律文书评比结果。 业绩档案为科学评价每位法官的工作业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成为该院考察法官立功受奖、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据悉,工作日志和业绩档案的全面推行,进一步提高了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法官干警的工作荣誉感、责任感和主动性,为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