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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案件调解率突破70% 二审案件调解率突破30%
延安中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宣教处 闫涛   发布时间:2011-08-10 11:50:26 打印 字号: | |
  2011年上半年,延安中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拓展“一线审判模式”,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共审结民事案件360件,调撤143件,一审案件调解率达73.9%,二审案件调解率达到34.7%,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推进了平安延安建设。

  自去年11月在甘泉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暨“一线审判模式”推进会后,延安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司法理念上,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和基本方法。在工作机制上,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判后调解与判后和解相衔接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在调解主体上,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创建了“特邀调解员”资源库,从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廉政监督员、村(居)委员干部、群团组织干部、专业人士及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中聘任1340人作为“特邀调解员”,通过委托、邀请和指导这些“业余法官”来处理民事纠纷。在调解方法上,坚持“依法调解、兼顾情理”的方法,同时注重结合实际、拓展思路。今年6月,家住洛川的王晓军因邻居李勇夫妇再次阻拦施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王晓军不服,向延安中院提起上诉。受理该案后,延安中院主审法官迅即驱车查看了案件现场,调查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走访了街坊四邻。经查实,王晓军使用的土地西邻李勇院落外墙壁,其建房行为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李勇夫妇当时亦无异议。然而,由于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打架,矛盾十分尖锐,主审法官从早到晚调解无果。考虑到双方由此结怨,如果一判了之,旧的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更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因此,主审法官不言放弃,耐心细致地寻找新的调解思路。主审法官敏锐地捕捉到,王晓军经济实力较强,李勇夫妇也有出售房屋的意向。于是,主审法官另辟蹊径,巧妙提出把李勇夫妇的房屋出卖给王晓军的方案。该方案一经提出便赢得了双方的认可,经对房屋价款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为调动法官加强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该院还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实施了“百名办案标兵”、“百个示范庭”、“百件精品案”评选活动,把调解能力和调解率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涌现出杨万荣、刘彩虹、周俊杰、牛菲等一批名副其实的调解能手。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