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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速调显质效 及时兑现化纠纷
作者:黄陵法院 苏静 李秀玲  发布时间:2011-07-20 18:22:23 打印 字号: | |
  7月15日,黄陵法院诉(庭)前调解办公室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使原、被告双方就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19.5万元赔偿款当场兑现。

  原告贾强(化名)系被告陕西万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化名)临时雇工,5月17日晚,在清洗搅拌机时,不慎将右手夹入搅拌机中,致右手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治治疗,贾强右手食指、中指被截肢,无名指、小指做内固定手术。为赔偿事宜,7月11日,原告贾强将陕西万荣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1.4万元。起诉时,原告方因伤情及经济等原因,想尽快得到赔偿款,希望法院能先帮助调解。

  考虑到本案案情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该院决定由(诉)庭前调解办公室先行调解。承办法官没有把双方叫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谈判”,而是通过电话,积极了解双方想法,在比较轻松的气氛中让原被告得以沟通。7月15日,双方来到该院(诉)庭前调解办公室,经过法官两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的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贾强各项赔偿共计19.5万元,此事故一次性了结,原告同意。

据了解,该案的赔偿款当日便交到了原告手中。黄陵法院自试行(诉)庭前调解制度以来,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5件,均未进入诉讼程序,庭前调解案件18件,调撤率达100%,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