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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显真情 调解排忧促和谐
作者:富县法院 赵妮  发布时间:2011-08-01 10:34:57 打印 字号: | |
  2011年7月28日上午,茶坊法庭庭长赵妮带领干警,深入富县牛武镇郝家塬村,就地调解原告宋某与被告陕西某煤业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提劳务纠纷一案并及时执行兑现赔偿款20万元。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心系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

  原告宋某于2010年5月5日在向被告煤业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并致伤残。原告受伤后,被告积极为其治疗,诊断为C4椎体骨折、颈髓损伤并不全瘫。出院后,原告因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费用与被告方协商未果,诉至该院要求赔偿。该院受理后,经委托对原告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但被告对此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庭了解到原告需要定期复查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该笔费用。面对原告的悲惨遭遇,深深牵动着茶坊法庭每一位干警的心。时间就是生命,面对年仅28岁的原告,如果能得到及时治疗,今后的生活将会出现能够自理的奇迹。为此,法庭庭长赵妮带领干警,及时传唤被告方,并邀请了原告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深入原告家中进行座谈,了解原告的病情。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向双方当事人释理明法,终因原告当前的处境,打动并唤醒了被告的同情心和责任心,自愿放弃重新鉴定,缩短诉讼时间,并同意一次性赔偿给原告20万元,使原告能够及时治疗,树立生活信心。
责任编辑:闫涛